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限期办理税务登记及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通告
发文文号: 深国税告[2005]11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8-9
实施时间: 2005-8-9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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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深圳市政府于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以下简称“清无”)专项行动,为加强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税务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清无”期间按规定疏导规范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纳税人(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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