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5]324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3
实施时间: 2005-6-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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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局、各稽查局、登记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7号)转发给你们,文中所述“自2005年6月1日起”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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