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2003年度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17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16
实施时间: 2004-4-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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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惠州、汕尾、潮州、揭阳、东莞、江门、中山、肇庆、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关于我省烟草商业系统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问题的请示》(粤烟办[2004]15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86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所属的广州市有限公司等35户企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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