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4年度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部门和地市级联社管理费税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5]9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25
实施时间: 2005-3-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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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省信用合作办公室《关于核定2004年度广东省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部门和地市级联社管理费的请示》(广东信合办[2005]46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以上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管理费提取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1]87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农村信用社2004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意见》(粤银监发[2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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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004年度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部门和地市级联社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