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外[2001]7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1-7-2
实施时间: 2001-7-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3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外经贸委(局),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省直及中央驻穗出口企业:
  为推动我省出口退税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规范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支持和促进我省外贸出口,现将《广东省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财政厅(外经金融处)联系电话:020-83331768;省外经贸厅(计财处)联系电话:020-38807168-10201、10202.
  2001年7月2日
  广东省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推动我省出口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