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2003年度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17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16
实施时间: 2004-4-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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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关于工效挂钩工资总额税前扣除标准的请示》(石化股份粤财[2004]1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86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2003年度工效挂钩工资总额18255万元按规定标准分解到所属企业(详见附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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