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发[2010]5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1
实施时间: 2010-4-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58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注销税务登记卷宗资料交接单
  2.注销税务登记清理检查报告
  二O一O年四月一日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注销税务登记管理,防止国家税款流失,夯实征管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依法在辽宁省国税系统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均适用本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