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传6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30
实施时间: 2003-8-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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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市(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我区统一从2003年8月份征期实行。
  二、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和报税子系统的升级工作在2003年7月20日前完成。升级后认证子系统为V3.21版(先由V3.12版升级到V3.20版,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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