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地税税二发[2001]6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8
实施时间: 2001-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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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结合现行政策,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综合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借款费用的扣除。借款费用指纳税人为经营活动需要承担的、与借入资金相关的利息性质的费用。包括:长期、短期借款的利息;与债券想法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安排借款时发生的辅助费用的摊销(包括债券代理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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