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地税计发[2001]1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1
实施时间: 2001-1-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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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0]10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省局2000年3月7日印发的《山西省地税系统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实施办法》和工作实际,对于2001年营业税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纳入总局监控的重点企业,按本通知所附的《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各地向省局上报数据的时间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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