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函[2003]17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3-10
实施时间: 2003-3-1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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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市(地区)、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各地要将《通知》精神迅速通知到各级国税机关及从事金税工程管理工作的各部门,并向企业做好宣传工作。
  二、在各系统的培训、安装工作开展之前,各地要做好各岗位人员的设置及相关人员的配备工作,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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