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鼓励灵活就业若干问题的意见
发文文号: 桂劳社发[2003]5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2-12-31
实施时间: 2002-12-31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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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就业形式的多样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为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拓宽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帮助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为实现社会充分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了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方式的发展,保障灵活就业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文件精神,现就鼓励发展灵活就业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拓展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
  灵活就业是指在正规就业形式之外的其它就业形式,主要是指在劳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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