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石油、石化集团所属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征发[2000]6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14
实施时间: 2000-11-1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0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石油、石化集团所属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5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市)要组成由税务、质量技术、消防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小组,对已安装的和正在安装的税控装置,按通知要求逐台进行检查。
  二、对不符合安装和防爆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并及时与负责安装工作的代理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