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23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5-8
实施时间: 2004-5-8
法规类型: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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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407号)转发给你们,省局结合我省国税征管软件的修改维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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