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进发[2000]24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7
实施时间: 2000-11-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1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自9月1日实行用计算机开具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税票以来,总体上看各地执行良好,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职责不清和疏于管理方面的问题。为此,省局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0]117号)第二条及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各地、市、县各部门的分工补充明确如下:原则上县级计会部门负责本地专用税票电子信息打包上......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