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河源市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12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23
实施时间: 2004-3-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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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河源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我市金融企业2003年呆账、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请示》(河国税函[2004]1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建设银行河源市分行在2003年度税前扣除呆账损失2笔,金额合计人民币5,000,000万元,美元1,000,000万元(详见附表)。
  此复。
  附件:中国建设银行河源市分行2003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
  中国建设银行河源市分行2003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贷款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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