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函[2002]27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12
实施时间: 2002-6-1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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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近据调查,各地在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工作中反映的有关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认证结果通知书盖章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221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认证结果通知》盖章问题,现全区统一为“专用发票认证章”(印模式样附后),由各市、县国家税务局自行统一刻制。
  二、关于对已培训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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