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地税征发[2000]26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0-10
实施时间: 2000-10-1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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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5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把征管质量考核工作作为强化征管基础、规范税收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尽快根据总局文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完善具体的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制度,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征管基础工作,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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