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丝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19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23
实施时间: 2004-4-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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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州丝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00年度财产损失申请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请示》(穗国税发[2003]386号)、《关于广州丝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02年度财产损失申请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请示》(穗国税发[2003]387号)收悉。关于广州丝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申请财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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