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会双水发电厂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18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26
实施时间: 2004-4-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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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新会双水发电厂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江国税发[2004]31号)收悉。新会双水发电厂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汽轮机发电,属于国家鼓励投资的项目。该公司于2003年11月购买的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人民币70,180,000元),扣除其中进口调节阀8只(共人民币890,000元),实际购进国产设备人民币69,290,000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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