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地税外发[2000]18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7-18
实施时间: 2000-7-18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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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发票(以下简称发票)的管理,规范发票使用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发票申请印制、领购程序。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发票由省局统一指定山西省地税和利印刷厂印制,未经批准各地市不得自行印制。各地市要及时了解本辖区发票使用情况,既要保证企业用票,又要合理控制发票库存量。各地市应在每年的11月底以前向省局报送《涉外发票印制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样附后)。各地市地税局领购发票要填写《涉外发票领购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样附后)。
  二、严禁发票加收管理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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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涉外发票申请印制表.doc    
附件2:涉外发票领购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