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2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发[2002]1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2
实施时间: 2002-1-2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59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实施办法》和广西区国税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鉴于今年属换发税务登记证年不进行税务登记证件年度审验的实际情况,区局决定近期在全区范围内单独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2002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凡2001年12月31日前在册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携带《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