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02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3]12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3-2-14
实施时间: 2003-2-14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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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2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已经结束。这次考试的总体情况基本正常,达到了促进广大税务干部学法知法、提高税务人员执法水平的主要目的;考试结果也达到了预期效果(达到60分以上者占参考人员总数的97%)。为保证下一步资格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A、B类考试结果(软盘)发送给你们,请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以县(市、区)税务局为单位,分别清分核对A、B类考试人员名单。
  二、对于执法岗位人员考试合格率低于95%的县(市、区)税务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局根据《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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