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征发[2000]25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15
实施时间: 2000-5-1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29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及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的通知》(晋国税征发[1999]52号)、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试点使用税控收款机和税控电脑卷筒发票的通知》(晋地税征发[1999]18号)的有关规定,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决定在全省范围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推行使用的范围和时间。
  各类专营店、书店、药店、机动车修理修配行业、商业企业;较大的服务业、娱乐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11月1日起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
  二、税控收款机的购买、安装。
  各有关企业此次购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