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交通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关于启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地税征发[2000]9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30
实施时间: 2000-3-3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283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交通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为了规范国际海运业的经营行为,加强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际海运经营人、托运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和交通部根据有关法规,联合下发了《关于启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9号),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内凡经交通部批准,已领取批准文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