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生产销售出口货物企业增值税征退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发[2001]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0
实施时间: 2001-1-1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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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玉林市国家税务局:
  我区在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检查和协查工作中,发现你市博白县大量以生产销售出口芒竹编织工艺品(含合成树脂工艺品,下同)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有诸多疑点。为进一步加强生产销售出口货物企业增值税征退税的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打击出口骗税,减少国家损失,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打击骗取出口退税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对你市博白县生产芒竹编工艺品的供货企业和自营出口企业,采取以下税收措施:
  一、严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对生产销售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凡不符合税法有关规定条件的,应一律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对其中年应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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