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所[2005]8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29
实施时间: 2005-7-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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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山西、陕西、广东、湖北、四川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宁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调整汇总纳税范围的请示》(民银发[2005]76号),申请调整汇总纳税企业的范围。经研究,现对中国民生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名单附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重新明确如下:
  一、从2005年起,中国民生银行及其所属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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