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销售广西分公司增值税纳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发[2001]16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23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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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销售广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广西公司)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实行“低成本、高效能”的管理模式,按经济区域设立地区级分公司,不设县级分支机构,目前在广西区内共设有11个分公司,分别为中国石油广西公司、柳州分公司、桂林分公司、梧州分公司、北海分公司、钦州分公司、玉林分公司、贵港分公司、贺州分公司、百色分公司、河池分公司,各自负责相应地区的成品油销售和财务核算工作,其中广西公司负责南宁市和南宁地区的业务,柳州分公司负责柳州市和柳州地区的业务,北海分公司负责北海市和防城港市的业务。中国石油广西公司实行这种管理模式后,由于县以下不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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