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涉外税务审计中全面推行《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函[2001]26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23
实施时间: 2001-5-23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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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涉外税务审计中全面推行〈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通知》(国税函[2001]28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的涉外税务部门,特别是负责涉外税收工作的领导应提高对实施《涉外税务审计规程》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通知》所提出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推行工作。
  二、各地应在总结去年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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