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0]9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26
实施时间: 2000-5-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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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改按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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