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0]2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20
实施时间: 2000-2-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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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一、地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由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按期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逐级上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审批。
  二、“通知”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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