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关于做好代征车辆购置税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发[2000]25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0-12-25
实施时间: 2000-12-25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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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广西区车购办,各地、市、县车购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关于做好代征车辆购置税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21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本通知和全国部署车辆购置附加费费改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各级国税部门和车购办要充分认识车购费费改税的重大意义。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是整个税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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