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发[2000]23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12
实施时间: 2000-12-1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43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区、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