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车船使用[牌照]税若干征管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地税政三[2001]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0
实施时间: 2001-1-10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牌照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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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车船使用(牌照)税若干征管问题的请示》(厦地税政三[2000]14号)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00年12月25日批复精神,同意你局对辖区内车船使用(牌照)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你局确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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