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征[2000]2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26
实施时间: 2000-6-26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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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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