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第12号令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征[2005]1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3
实施时间: 2005-7-3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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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第12号令发布了《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转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办法”,并做好外部宣传工作。
  二、为了便于落实,市局对“办法”中一些具体问题的解释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在学习和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书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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