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发[2005]4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6-14
实施时间: 2005-6-14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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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精神,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的成果,继续保持我市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维护市场供求平衡
  加快住宅建设进度,加大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供应量。
  2005年,全市普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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