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流[2004]2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9
实施时间: 2004-12-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9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方税务分局: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及其《补充通知》(财税[2003]12号)精神,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营业税起征点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2005年1月1日起,我市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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