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发[2003]14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3
实施时间: 2003-7-3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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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3]6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抓好落实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县(市)、区国税机关建立减龟税台账,加强对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的监测管理。
  二、各市、地局要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对本地区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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