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函[2003]10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13
实施时间: 2003-5-13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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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关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各地可根据当地防治非典型肮炎的实际情况,自行掌握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推行进度,有条件的地区在遵照当地政府部门关于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有关规定,保护税务干部和纳税人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力争按计划完成行任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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