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防治非典时期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发[2003]107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16
实施时间: 2003-5-1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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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万众一心抗击非典。国税机关作为“窗口单位,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办税服务厅更是纳税人相对集中的场所,因此,做好防治非典时期的纳税服务工作尤为重要。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坚持一边抓防治非典,一边抓税收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工作,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取得抗击非典斗争与完成税收任务的全面胜利。在此,省局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防治非典工作的领导,立足于防大疫,制订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方案,做到有备无患。要加强对非典的防范,特别是要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护,要采取严格的通风、消毒和隔离防护措施,杜绝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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