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发[2003]12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10
实施时间: 2003-6-1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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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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