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农委关于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集贸项目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政办发[2002]6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2-11-20
实施时间: 2002-11-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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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农委《关于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集资项目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为确保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全省清理整顿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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