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贯彻<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财税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发[2001]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3-9
实施时间: 2001-3-9
失效时间: 2006-7-26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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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为了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的通知》(沪府发[2000]55号),特制定《关于贯彻的财税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贯彻的财税政策实施细则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三月九日
  关于贯彻的财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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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法[2006]53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6-7-26
实施时间:200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