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6]2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4
实施时间: 2006-1-2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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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切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领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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