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征[2004]2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29
实施时间: 2004-11-2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发票管理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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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税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办法》(国税发[2003]12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决定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的时间和范围
  自200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从事公路、水路运输且经批准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运输企业进行年审。
  二、年审内容
  各地税分局要严格按照《办法》中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十七条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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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