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下放非贸易性境外投资审批权限改革试点的批复
发文文号: 外经贸合函[2003]107号
发文部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文时间: 2003-2-19
实施时间: 2003-2-19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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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浙江、山东、广东外经贸委(厅):
  《关于申请在山东省进行境外一般性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的请示》(鲁外经贸境外字[2003]11号)、《上海市外经贸委关于简化审批手续推进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一的几点意见》(沪经贸外经贸境外[2003]号)、《关于改革境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的建议》(浙外经贸境外四6号)及《关于下放境外投资部分审批权限的请示》(粤外经贸合字[2003]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和鼓励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根据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便利企业投资的原则,结合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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