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外[2004]1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21
实施时间: 2004-4-2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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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对外籍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下同)征管现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和领会国税发[2004]27号文件精神。此次清理欠税工作,要以纳税人自查自纠为主,要严格按照总局和市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去做。
  同时要结合征管现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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