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委、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局等四部门关于发展生鲜食品超市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发[2004]3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3-27
实施时间: 2004-3-27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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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商委、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局等四部门《关于发展生鲜食品超市工作的安排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商业委员会、天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展生鲜食品超市工作的安排意见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委关于加快发展生鲜食品超市建设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3]48号)精神,现就我市市内发展生鲜食品超市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的“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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