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欠税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地税发[2002]173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4
实施时间: 2002-12-4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5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欠税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地税发[2002]115号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所有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彻底清理,并于12月30日前将2001年5月1日之后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名单,分别按企业(单位)欠缴税款5万元以下(含5万元)、5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